【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提供】
「100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簡章」即將於99年11月12日開始販售,簡章內容將公告參與分發之各校學系採計標準,考生可上分發會網站
訂購,或於各指定大學及大考中心現場購買。100學年度各項重要日程:登記資格及特種生資格審查時間皆為100年5月2日至5月27日(考生如不知道自己 是否應繳件,務必先至分發會網站查詢),100年7月19日公告指考組合成績人數累計暨最低登記標準表、各系組招生名額及提供登記志願單機版下載,同日起
開始受理繳交登記費至100年7月27日,登記志願時間自100年7月24日至7月28日(下午4:30止),放榜日期則為100年8月8日。100學年 度各項重要日程表請參閱附表。
100學年度資格審查與登記志願之程序,非國內應屆畢業生且93~99年間不曾繳交學力證明進行登記資格審查者,要記得於100年5 月2日至5月27日郵寄學力證明文件及審查申請表至分發會。所有欲申請特種生加分之考生,不論是否曾經通過審查,均須繳交特種生證明文件至本會。團體報名
單位今年度起除協助彙整考生資格審查文件送審外,亦須至分發會網站登錄應繳件審查之考生資料,列印出清冊一同郵遞至本會。審查結果將於100年6月10日 在本會網站公告,考生務必自行查看,避免因資料不齊或郵遞疏失未通過審查卻來不及申覆。
大學考試入學分發100學年度共有66所大學校院參與招生,較去年新增「國立金門大學」,考生於99年11月12日招生簡章發售後可
購買招生簡章查閱校系分則,亦可於分發會網站下載「增刪、更名校系一覽表」比對,了解有興趣的校系其「採計科目」及「選系說明」,才能擬定未來準備方向。 另外提醒原住民學生,「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考試」合格證書有限期限為3年,依簡章規定其有效期限須超過100年6月30日始得申請 增加總分35%優待,無文化語言能力證明之原住民學生100學年度之優待比例為增加總分15%。考生完成登記志願後,務必儲存或列印「分發志願表」作為憑
證,未完成登記志願者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分發。考生如需諮詢可洽分發會服務專線:06-2362755。
附表:100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重要時程一覽表
項
目 |
日
期 |
發售100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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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9年11月12日至100年7月28日 |
提供100學年度登記志願練習版、教學影片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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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年5月2 日至100年7月18日 |
發售100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登記分發相關資訊 |
團體訂購100年5月10日至6月 9日 |
登記資格(含特種生資格)審查繳件 |
100年 5月 2日至5月27日 |
公布資格審查結果 |
100年 6月10日 |
資格審查結果申覆 |
100年 6月10日至6月17日 |
資格審查申覆結果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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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年 6月24日 |
公布招生名額(含回流名額)、登記志願單機版、 |
100年 7月19日 |
繳交登記費 |
100年 7月19日至7月27日 |
網路登記分發志願 |
100年 7月24日至7月28日 |
錄取公告 |
100年 8月 8日 |
申請分發結果複查 |
100年 8月 8日至8月12日 |
分發複查結果公告 |
100年 8月19日 |
資料來源: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
選才電子報192期 http://www.ceec.edu.tw/CeecMag/articles/194/194-06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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